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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合拓律师事务所

金牌会员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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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区:广东 广州
联系卖家:张静律师
手机号码:18078803465
公司官网:gzhesheng.tz1288.com
企业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183号大都会广场47楼4710-4713单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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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合拓律师事务所是一家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并参照中国律师行业惯例开办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业务范围主要**在日常百姓常见案件,具体涵盖:离婚**,房屋买卖合同**,继承**,合伙**,各类经济合同**等案件。本所以“受人之托,忠人之事;诚信执业,德才为本。”为办......

争抚养权咨询-广州番禺区咨询-离婚纠纷律师

产品编号:100076574390                    更新时间:2024-02-16
价格: 来电议定
广东合拓律师事务所

广东合拓律师事务所

  • 主营业务:离婚**,房屋买卖合同**,继承**,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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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静律师 180788034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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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离婚时哪些是夫妻共同债务?

  高人z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夫妻双方因婚姻共同生活及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履行法定扶养义务所负的债务。其范围大致分为如下几类:



(1)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2)夫妻一方或双方为履行法定扶养义务所负的债务;

(3)履行法定赡养义务所负的债务;

(4)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

(5)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

(6)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

(7)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

一般来说,确认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务属于夫妻个人债务还是夫妻共同债务,可以考虑以下两个判断标准:

(1)夫妻有无共同举债的合意。如果夫妻有共同举债之合意,则不论该债务所带来的利益是否为夫妻共享,该债务均应视为共同债务。

(2)夫妻是否分享了债务所带来的利益。尽管夫妻事先或事后均没有共同举债之合意,但该债务发生后,夫妻双方共同分享了该债务所带来的利益,则同样应视为共同债务。

(3)夫妻双方对债务是否约定为共同债务。



广州张静律师多年来代理大量婚姻家庭案件,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广州番禺区咨询,当事人一致好评。特擅长拟离婚协议,诉z讼离婚,离婚财产分割,抚养权分割,涉外离婚,同居分手财产抚养权纠纷等案件,收费优惠,嫁妆彩礼返还纠纷咨询,欢迎咨询。


广州离婚案件中对方有等过错时如何要求赔偿?

  1、哪些行为是导致离婚损害赔偿的重大过错行为?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的;

(四)z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2、当事人可以不起诉离婚只请求损害赔偿吗?

婚姻法规定的过错损害赔偿制度,是以离婚为必要条件的,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不起诉离婚,而单独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法z院不予受理。

3、起诉时未提起损害赔偿,争抚养权咨询,判z决离婚后可以单独提出吗?

是否可以单独提出损害赔偿的,须区分两种情况,如果是无过错方作为原告起诉离婚的,必须在离婚诉z讼时同时提出,判z决离婚后不可以单独提出;如果是无过错方作为被告,在离婚诉z讼中不同意离婚,同时,不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但法z院判z决双方离婚,则无过错方可以单独提起诉z讼,但是必须在离婚后一年内提出。

4、协议离婚后,还可以向法z院请求获得过错方的精神损害赔偿吗?

可以。当事人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后,可以向人z院提出损害赔偿请求,婚前买房分割咨询,法z院对此应当受理。但是如果当事人在协议离婚时已经明确表示放弃该项请求,或者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1年后才提出损害赔偿请求的,法z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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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同时签订几份离婚协议,以哪份为准?

  张静律师解答:以后签订的一份为准,也就是离婚登记时签订的“离婚协议”。该份协议对财产分割的效力优先于之前签订的“婚内财产协议”。



毋庸置疑,男女双方在办理离婚登记时自愿签订的“离婚协议”是合法有效的,此时如果对夫妻共同财产重新进行了分配,那么可以视为对之前约定内容的变更。故,当先签订的“婚前财产协议”与后签订的“离婚协议”对财产分割问题发生冲突时,后者的法律效力要优先于前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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