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公司申请报告申报人应在CBAM中提供有关原产国含排放碳:
(A)CN代码表示的产品类型;
(二)碳价格的类型;
(C)碳价到期的国家;
(四)该国可提供的任何形式的回扣或任何其他形式的补偿,从而导致碳价格的降低;
(五)应缴纳的碳价金额、碳定价工具的说明和可能的补偿机制;
(F)表明法律法规对碳价、回扣或其他形式的相关补偿的规定,包括法律法规的副本;
(G)所涵盖的直接或间接排放量;
(H)任何回扣或其他形式的补偿(包括免费分配(如果适用))涵盖的嵌入排放量。
CBAM碳关税对过渡期涵盖行业碳关税
CBAM碳关税制度聚焦在碳密集行业,集中在EUETS覆盖的重点碳排放领域,碳关税,目前通过的执行文件中涵盖水泥、钢铁、铝、化肥、电力和氢六大行业(未来可能扩展到有机化工、塑料等ETS涵盖行业),此外若上游产品同样包含在CBAM领域内,需要同步统计汇总在进口产品嵌入排放量中。
铝行业包括原铝生产、再生铝及铝加工及产品制造等产业链,其中原铝生产CO2排放量约占铝行业CO2排放量的94.85%。原铝生产中,能源消耗排放的CO2占比较大,达到77.5%(其中,电能消耗排放的CO2量约占64.3%,热能消耗排放的CO2量占比13.1%),图表6展示了CBAM要求下铝企业产品的计算范围,系统边界只包括电解铝及后续环节。目前CBAM规定对铝行业相关产品只对直接排放部分征收碳关税,碳关税CBAM申报流程,由于间接排放占铝生产排放的比例接近90%,碳关税cbam填报,欧盟是否对铝产品的间接排放征收碳关税影响巨大。
作为全球首个碳关税制度,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CarbonBorderAdjustmentMechanism简称CBAM)即将于2023年10月开始试运行,过渡期持续至2025年底,2026年正式起征“碳关税”,并在2034年之前实施。
从2026年1月1日起,正式对进口到欧盟的相关产品征收碳关税。进口商须在每年5月31日之前通过CBAM登记处履行申报义务,披露上一年度进口到欧盟的货物数量及其所含的温室气体,欧盟碳关税CBAM核查,并清缴相应数量的CBAM证书。
货物仅可由授权的CBAM申报人进口到欧盟。CBAM以欧盟进口申报人为其管理对象,以间接的方式影响第三国经营者决策及合规行为。
虽由进口商提供报告,但需生产企业填写标准的电子数据模板,向其提供工厂信息、工序和工艺路径、工厂的总排放量和分摊到产品的排放量等
碳关税CBAM申报流程-碳关税-验厂之家由东莞验厂之家质量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提供。“企业验厂培训,工厂验厂辅导,工厂验厂系统,欧美品牌验厂咨询”选择东莞验厂之家质量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公司位于:广东省东莞市南城区鸿禧中心A区608室,多年来,验厂之家坚持为客户提供好的服务,联系人:赵先生。欢迎广大新老客户来电,来函,亲临指导,洽谈业务。验厂之家期待成为您的长期合作伙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