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压力管道安装改造维修特种设备许可证
特种设备许可证
C3.7.1.1.1 文件控制
文件控制的范围、程序、内容如下:
(1)受控文件的类别确定,包括体系文件、外来文件,以及其他需要控制的文件等;
(2)文件管理,包括编制、审核、批准、标识、发放、修改、回收,保管(方式、设施等)及其销毁的规定;其中外来文件控制还应当有收集(购买)、接收等规定;
(3)体系实施的相关部门、人员及场所使用的受控文件为有效版本的规定。
C3.7.1.1.2
记录控制
记录控制范围、程序、内容如下:
(1)记录的填写、确认、收集、归档、保管与保存期限、销毁的规定;
(2)体系实施部门、人员及场所使用相关受控记录表格有效版本的规定。








特种设备许可证
压力管道安装改造维修特种设备许可证
特种设备许可证
试制造
(1)试制造样品应当能充分体现并且能验证制造单位申请许可范围内的制造和检验能力;
(2)试制造样品数量及要求见表C-6,锅炉制造安装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怎么办理,制造单位至少准备1台许可范围的试制造样品,山东锅炉制造安装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如果1台试制造样品不能完全包括许可范围产品的制造工艺,可以通过增加试制造样品来达到对所有制造工艺的覆盖;试制造样品应当完成耐压试验,未进行喷砂(丸)、油漆、涂装;铸造类等非焊(粘)接压力容器的制造工艺还应当包括铸件组装、耐压试验及其他必要的过程;
(3)典型产品涉及真空绝热容器(罐体)、搪玻璃容器、多层压力容器、储气井和非焊接瓶式容器时,应当准备相应的试制造样品。
制造单位同时设计本单位制造的压力容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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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设备许可证
C2.2.9.2.3 检测仪器与试验装置
具有产品检验与试验所必需的检测仪器与装置,锅炉制造安装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办理咨询,包括搪玻璃层测厚仪不少于2台、不低于20kV的直流高电压检测仪不少于2台、搪玻璃件几何尺寸检测工具、整机试验台、搪玻璃釉理化性能检验装置。
C2.2.9.2.4 试制造
(1)试制造样品应当为搅拌容器;
(2)试制造样品的结构型式、尺寸、规格应当符合相关产品标准要求;
(3)申请产品规格小于或者等于5000L
的,锅炉制造安装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怎么办理,应当提供所申请的规格的试制造样品;申请产品规格大于5000L,且小于或者等于12500L的,应当提供大于或者等于6300L 的试制造样品;申请产品规格大于12500L的,应当提供大于或者等于16000L的试制造样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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